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生态环境部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征集条件
案例征集范围包括园区、企业、社区、个人等四个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紧扣“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具有可复制和推广价值。
(二)结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典型性、创新性。
(三)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影响,持续稳定,行之有效,能充分展现践行
绿色低碳理念的良好实践效果。
(四)已入选2021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案例,不再参与本年度征集。
三、推荐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2022年10月31日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候选名单,每个类别报送2-3个案例。推荐名单请注明推荐顺序。
(二)填写《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表),每个案例需附详细介绍,并附相关照片、视频(照片3-5张,需有照片说明,单张不超过5M;相关视频不超过3个,单个时长需在3分钟以内)。园区和企业案例简介需涵盖低碳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实施成效等;社区案例简介需涵盖社区低碳理念、社区整体建设等;个人案例简介需涵盖个人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个人绿色低碳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等。
(三)请按照“XX省(区、市)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材料”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推荐材料需有独立文件夹,内容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含说明)等。文件命名格式示例如“
北京市XX推荐材料.zip”“
北京市XX推荐表.doc”“北京市XX照片(照片说明).jpg”“北京市XX视频.mp4”。
四、时间安排
(一)典型推荐
2022年10月31日前。
2022年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材料审议,拟定获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布及宣传推广
获选案例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两微发布公告。获选案例代表将受邀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低碳日”等相关活动,分享典型经验,为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提供参考示范。部分案例将在“生态环境部”“微言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
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王鹤、金昕、杨俊
电 话:(010)84665904
邮 箱:lsdtal@ceec.cn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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