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租赁及其标准的思考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张照清2022-09-19 13:10

构建碳租赁标准的背景与意义

 
  2016年3月17日,我国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正式提升为国家战略。2017年6月,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列为“十三五”金融标准化重点工程。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对于建立碳金融标准体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我国碳信贷、碳债券、碳租赁、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产品和业态不断涌现,但我国碳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却明显滞后于碳金融各细分产业的发展。标准的缺失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顺利开展碳金融业务,制约了碳金融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服务能力。
 
  作为碳金融的一个重要分支,碳租赁一直令人瞩目。融资租赁产品具备长周期特性,与资金投入大、建设期长的碳减排、碳汇项目有很好的匹配性。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以“融物+融资”为核心模式,通过物权控制风险,为碳减排产业提供集设备、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方案,与实体经济连接更为紧密,在支持碳减排产业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而当前的绿色贷款和绿色融资制度标准主要针对银行信贷融资相关业务制定,暂未能充分考虑租赁业务的租赁物属性,较难适应碳租赁业务特点。
 
  构建统一明确的碳租赁标准,既是完善碳金融标准体系框架的重要探索,也有利于为租赁公司科学开展碳租赁实践、积极支持碳减排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标准和指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