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沙县区林业
碳中和基金会和沙县农商行共同携手打造沙县农商行郑湖支行“
碳中和”示范网点,由沙县区林业碳中和基金会向沙县农商行郑湖支行授予了“碳中和”网点标牌。
沙县农商行郑湖支行碳中和网点建设期为三年(2021-2023年),通过购买40吨三明林业碳票(SMCER)用于抵消建设期内运营活动中净购入电力、自来水、办公用品等隐含的
碳排放及职工通勤中预估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39.983吨二氧化碳当量,并承诺在运营期结束后进行核算,对实际产生的
碳排放量与预先抵消的碳排放量之差额进行碳抵消,确保实施完全“碳中和”。
今后,沙县区将通过“碳中和”示范网点建设,在全区营造
绿色低碳发展新风尚,大力倡导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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