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行动100+《净零排放公司基准》(简称“《基准》”)旨在支持投资者开展参与工作(engagement),为公司在该倡议的三个高层次目标(减排、治理和披露)方面的进展提供客观衡量。通过交通灯评价系统,投资者很容易了解公司在《基准》的十个指标和相关评估准则方面的进展。基准旨在提供一个有雄心的沟通议程,与目前最先进的科学理论相一致,且不受地区限制。
气候行动100+在Chronos Sustainability的支持下开发了《亚洲参与工作投资者指南》的更新版本。投资者可以在公司的实践和《基准》之间架起桥梁,该指南也正是希望支持投资者与亚洲公司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对话。
在亚洲应用《基准》
为了确定最合适的参与方式,投资者应该从了解一个公司目前的转型阶段开始。概括地说,一个公司可能处于以下五个阶段之一,从起步阶段到非常领先的阶段。
第一阶段:尚未作出净零承诺的公司。
第二阶段:已经作出净零承诺但时间线定在本世纪下半叶的公司。
第三阶段: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但在将承诺转化为具体目标和/或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方面,净零/脱碳进展有限的公司。
第四阶段:在制定和实施净零承诺方面已经取得相当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努力使承诺与国际能源署(IEA)1.5℃路径保持一致的公司。
第五阶段:在制定和实施净零承诺方面已经取得相当进展,且明确与国际能源署1.5℃路径保持一致的公司。
根据公司所处的阶段,本指南就公司可以采取的行动(以及投资者可以鼓励采取的行动)提供实际指导,以满足《基准》的期望。例如,对处于第二阶段的公司来说,第一步可能是鼓励他们将净零目标的提升到2050年或之前,并将与国家目标的一致性视为基准线。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公司来说,重点可能是确定为实现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而计划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并为公司脱碳计划增加更多具体细节。
指南中的
案例研究和引文详细介绍了开展参与的方法和例子有哪些细微差别。其中还包含一系列来自亚洲公司的实际
案例研究,说明公司和投资者如何解决在达到《基准》要求过程中的关键差距和挑战。这些都是投资者在支持企业转型过程中可以参考的比较实际的要点。
在什么情况下,净零目标可能不适用于《基准》?比如,当一个企业集团的上市子公司成为《基准》下的评估实体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是因为集团层面的净零排放承诺不能替代被评估实体的承诺直接被接受。集团层面的承诺往往不够具体,不能适用于子公司层面。
对投资者开展亚洲公司参与的主要启示
我们对参与亚洲公司的投资者进行了采访,以提供关于在该地区开展参与的实际情况的见解。该地区投资者提供的一些见解如下。
1. 《基准》是一个有效的参与工具,因为它使投资者能够迅速确定公司在气候披露和行动方面落后的领域。
2. 当投资者和被投资方之间建立了长期的、基于信任的关系时,参与会更有成效。
3. 国有企业(SOE)由于与国家的关系,可能需要一套不同于上市公司的参与重点和参与方法。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倾向于从其本国政府的目标和政策中获取参考点。
4. 本土投资者和国际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可以为企业气候行动提供动力。这种合作表明相关信息和优先事项的趋同。
结论
参与(engagement)已经被证明是在企业层面上推动气候行动积极改变的重要工具。本指南发现,为了达到最佳效果,参与亚洲市场的投资者需要认识到不同市场在现有监管环境方面的细微差别。投资者在其战略中还应该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实践的影响,以及企业结构和实践对其气候变化绩效的影响。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