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办法》明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是我市碳普惠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鼓励支持碳普惠工作开展。依托广州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作为
平台对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进行管理。规定了广州碳普惠
方法学开发和备案、自愿减排量申请和登记的流程和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编制广州碳普惠
方法学。登记备案为广州碳普惠方法学的,方法学编制单位可继续申报广东省碳普惠方法学。
《办法》还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购买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用于抵消碳排放或实施
碳中和的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不可用于二次交易或其他
碳中和活动。通过优秀主体和
案例评选、信用评价、金融激励等措施鼓励自愿减排项目实施。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