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其实不是个新词,
碳中和也不是什么新概念,至于
碳交易更是早在1997年就写进了《京都议定书》。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全球变暖,实际上是一个持续了三十年的国际议题。从最初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著名的《京都议定书》,再到美国表演反复横跳的《巴黎协定》,关于减排的国际协议不少,但有实际意义的却不多。
以1997年首开先河的《京都议定书》为例,虽然是全球唯一自上而下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条约,但执行起来难同登天。首先美国作为协议推出时的主要
碳排放国家,从来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加入过协议(克林顿政府签了字,但没有将议定书提交国会审议,小布什政府直接拒签);到了2011年,加拿大又表示当初加入就是个错误,排放量最大的主体都不执行,这协议又有何用,于是率先退出协议。至此,《议定书》就已有瓦解之势。
2012年确立,2013年生效的第二承诺期情况更糟糕,数个缔约国直接拒绝了承担减排义务,《议定书》遭遇了实际意义上的失败。至于被给予厚望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吵成一团,最后连协议草案都未获通过。
缔约国多达191个,连美国都重新加入,看起来希望很大的《巴黎协定》同样面临巨大困难。该协定的长期目标是将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工业革命前的2摄氏度以内,并尽可能限制在1.5摄氏度之内,这一指标对应的减排幅度为45%。然而,根据缔约国递交的减排计划,即使所有目标均能实现,在2030年全球的碳排放较2010年也只能下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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