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碳中和的政策设计如不将公平正义考虑其中,会低估中、低收入人口对减排的贡献。
一方面,中低收入人口消费量相对较低,排放相对较少,其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也主要是排放强度相对较低的领域。另一方面,减排政策若无相应配套政策,会对一部分人造成冲击。减排过程中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变化,一定会导致部分人群失业和收入降低,这需要得到关注。
此外,碳达峰碳中和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意味着要把排放的外部性内部化,内部化就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成本提高进而会在相对
价格上反映,将会冲击部分人群的福利,这对中低收入人口的影响要大于对高收入人口的影响。
因此,要以公平分配排放权加交易的方式,兼顾碳目标和共同富裕两个目标。
首先,要实现双碳目标,必须给
碳排放定价。碳定价有两个主要政策工具,其一是
碳税,其政策落脚点在于将
碳排放总量控制住,而
碳税政策的特点是固定价格,同时把排放量交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碳税最大的劣势就是并不能保证最终碳排放量符合减碳目标。与碳税相对应的另一个碳定价政策工具,是排放权配额+交易,该政策工具最大的优势是能够保证排放量符合减排目标,但不能保证碳排放价格稳定。
其次,排放权配额加交易的安排,如何能够在确保减排的同时,兼顾共同富裕呢?10多年前,我主张把排放权界定到电厂或省市。今天,我认为应该将排放权直接地、完全平等地界定到每位居民。在此制度之下,企业不直接具有排放权,生产活动所需排放空间需要向个人购买。针对企业负担可能增加的问题,可按税负中性原则,相应核减企业一定量的其他税负,比如所得税,最终使企业的总税负保持在合理水平上。当然,从宏观的税负中性原则下核定的新税率安排下,有些企业效率高,而有些企业则会被淘汰,减排将在优胜劣汰的过程中实现。预期还将产生其他政策效果,如地方为获得排放空间而愿意吸纳更多流动人口,可能会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还将促进全社会动员共同促进
碳减排,社会成员具有公平界定的碳排放权,中低收入群体可通过等价交换体面地获得收入。目前已经有企业能够提供个人碳账户工具,记录个人的
碳足迹。而且,中国在这次冠疫情防控过程中,创设了直接针对每个人的行动轨迹记录工具。由此可见,我们有相应的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
最后,如能够实施将引领人类社会的碳中和和共同富裕两个伟大而崇高的目标。碳中和已经成为绝大部分国家的行动目标,其他国家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并未旗帜鲜明地提出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共同富裕则鲜明地作为中国的奋斗目标,富有凝聚力、更加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以这样的政策安排来实现减碳和共同富裕,是真正的引领。
刘培林为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首席
专家、研究员,本文为作者在“中国碳中和创新
论坛首届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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