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鹰环字〔2022〕14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抽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鹰潭市2022年度
碳排放核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二、此次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鹰潭市2022年度碳排放核查项目。
三、抽选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用抓阄的方法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的第一、二、三候选人名单,由第一名来对该项目进行整个招标活动。若第一名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自动放弃,则顺延至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公告时间
2022年7月20日-2021年7月22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2日。
报名地点:鹰潭市生态环境局607室。
联系人:吴芳实 电话:6231757
六、对代理机构的要求
1.资格等级:需鹰潭财政局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3个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应不低于50万,须提供采购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
3.其他要求:外地来鹰代理机构,须在鹰潭市内注册有分支机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且在鹰潭市有办公场所。
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5.本次抽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申请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抽选人不予受理。
7.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章,按规定应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招标代理抽选。
七、抽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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