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获悉,我省印发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实施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
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
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实施方案》指出,倡导低
碳规划设计理念,推进城乡绿色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和机场运行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
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
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方面,组织开展城市碳达峰试点。到2030年,争取创建30个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碳达峰试点城市(县城)。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建立
碳币兑换等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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