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节能减排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
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福建省“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方向,提出加强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治理的工作举措,加快经济社会
绿色转型。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20年分别完成6.86万吨、0.51万吨、1.1万吨、1.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聚焦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围绕能源、产业、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转型升级,突出园区、重点区域、城镇三类区域协同治理,补齐节能减排短板弱项,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等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坚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等八个方面着手,不断健全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为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工作落实。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强化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衔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节能减排责任。开展“十四五”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建立有效约束激励机制。提升全民参与意识,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
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产品、技术推广,加强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宣传,全面提升全民绿色发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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