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挑战,但是中国仍然有机会通过强化国内行动和国际合作,支持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目标:
第一,通过强化二氧化
碳减排相关政策,中国有能力实现更早和更低排放水平的达峰,而这又将反过来带动中国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可持续的发展。相关研究分析表明,更早和更低排放水平的达峰会在能源安全、生态环境质量、健康等方面带来巨大的溢出效应。而推动短期经济复苏的政策行动流向
绿色发展相关领域,避免带来长期基础设施和技术的高碳锁定则是更早和更低排放水平达峰的重要前提。
第二,中国应在坚持先立后破原则要求下加速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系统。我们欣喜的看到中国在地方、行业、企业层面“自下而上”提出了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应当充分动员行业、企业和地区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能动性,通过在电力体制改革、提出积极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尽早实现2030年风电、光伏12亿千瓦的发展目标。
第三,建立和完善推动清洁和公正能源转型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加强对全口径温室气体的监测、核算、报告体系,提升在化石燃料燃烧、能源加工转换、工业生产过程等领域二氧化碳和非二氧化碳的数据基础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强化对能源资源依赖型地区的金融、技术和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保障脆弱地区和脆弱人群转型发展的需求。
第四,鼓励和支持需求驱动的气候南南合作和“一带一路”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南南合作的重要领域,应当通过强化政府、企业、智库等多领域的对话合作,在更好识别发展中国家需求的基础上,强化南南合作的机制和金融模式创新,推动中外政策和环境政策标准的衔接,梳理和共享中国的最佳实践。
第五,中国应进一步引导在主要国际合作机制中的强化全球气候领导力。在加强UNFCCC、G20等多边国际合作机制下的气候领导力的同时,中国可以进一步强化同美国、欧盟以及其他主要排放经济体的双多边合作,包括更好的落实《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提出的在推动甲烷减排、循环经济、零碳能源系统、部署和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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