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环评”之后,“碳评”也来了。
北京已决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
碳排放影响评价。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日信息显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今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外省市开展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试点聚焦于“两高”等重点行业。但目前,北京已基本疏解此类重点管控行业,经济发展阶段明显区别于其他省市,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主要力量。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是北京市现阶段碳排放管理的重心。
这位负责人说,因此,本次试行将涵盖北京市大部分行业项目,且较外省市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类项目纳入试点范围不同,北京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也纳入了试点。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快推动
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大力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此外,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等文件也要求,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结合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开展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核算,依据碳排放管控目标开展评价,进行减污降碳环保措施分析并提出
碳减排措施和建议,提出碳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
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以区级行政区碳排放总量目标为评价基准,计算建设项目碳排放量对所在区碳排放总量的贡献情况,分析对总量目标的影响。如建设项目所在产业园区有碳排放总量管控目标的,还应计算建设项目碳排放量对产业园区碳排放总量的贡献和影响情况。结合项目特征以及区域碳减排目标,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工程治理等方面说明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碳减排措施,开展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在减污降碳环保措施分析方面,上述负责人介绍,“碳评”时需将碳排放情况纳入污染控制措施比选,在常规重点考察治理效果基础上,增加对环保措施碳排放情况的考量。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考量碳减排措施,涵盖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工程治理等。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要求,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目前,“碳评”正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试点。试点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的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进展顺利”,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苏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全省已有10个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设置了碳排放专章,涵盖了钢铁、电力、化工、印染等行业。
“现阶段,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成为北京市现阶段碳排放管理的重心。”20日,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理事张建红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他说,无论是生态环境部试点的“核算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能源活动与工艺过程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产生量、排放量”,还是北京市试点的“施工期碳排放暂不纳入核算范围”,可能都是认为施工期为短时过程,二氧化碳排放不具有长期稳定性,因此,施工期碳排放未纳入核算范围。张建红建议,与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对应,将施工期碳排放纳入核算范围,以体现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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