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
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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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课题组快评:今年以来,《“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重磅政策文件均提及发展新型储能。此次两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且独立储能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这些实际的扶持措施,将进一步加速独立储能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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