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全县资源加快构建一体化
碳交易体系建议的答复对县第五届人大二次
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王守蕾代表:你提出的《关于整合全县资源加快构建一体化
碳交易体系的建议》(第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是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结合中央、省委相在文件精神要求,出台了《关于以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建立了相应的运行机制,为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现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领域开展了
碳汇工作。二是林业
碳汇是当前新生事物和新型行业,涉及众多领域和专业知识,具有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特点。目前国家有关林业碳汇政策措施还在完善中,林业碳汇注册认证于2016年暂停至今,全国碳汇统一大市场还未建成。当前国内林业碳汇类中介公司众多,但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容易出现项目设计不科学、计量监测不准确、审定核证不严谨等问题,存在一些公司过分夸大林业碳汇收益、跑马圈地等现象,甚至一些公司打着林业碳汇的幌子搞传销或签约后无法履行,严重损害林农利益,为此省林草局在今年初专门就林业碳汇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示。对此,我局认为当前对林业碳汇开发不要操之过急,也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上一些私自前来洽谈林业碳汇的人员或公司,有疑问可向我局来电咨询了解,我局也将加强林业碳汇宣传,增强社会对林业碳汇的正确认识和理解,以防止出现损害林业利益发生。三是虽然森林都具有固碳功能,但并不是所有的林业碳汇都能实施交易,必须是通过人为干预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工幼、中龄乔木林或竹林等林地新增部分,且实现林业碳汇交易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一般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注册成功,需投入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管护以及项目设计、监测和第三方审定、核证等大量费用。因此林业碳汇实际收益并不是一些中介公司所鼓吹的高收益、低成本,也并不是所有林地都能纳入,单家独户或一个村小面积实施林业碳汇开发是不现实的,县政府拟计划统筹整合县内资源,统一实施林业碳汇开发,以实现林业碳汇收益的最大化。四是为加快我县林业碳汇的开发,县经合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目前正与福建金森林业集团就林业碳汇开发技术进行洽谈,拟以县国有企业禹泉集团公司为林业碳汇开发
平台公司,福建金森林业集团为技术开发方,先期启动国有商品林的林业碳汇开发
试点,总结相关技术、开发流程及成本收益经验,在国家相关林业碳汇政策完善后再由县国有企业禹泉集团公司作为
平台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林业碳汇开,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切实保护林农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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