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政府
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积极采购和使用
绿色低碳产品。一是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只要通过国家认证即可享受采购优惠政策。2020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85%以上,有效推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对社会绿色消费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二是推广
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推进绍兴等6个城市
试点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运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纳入
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达1025亿元。三是构建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制定快递包装需求标准,从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三个方面规定了包装材料中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引导供应商使用循环有机可再生的包装产品。研究制订绿色数据中心、打印复印耗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四是支持重点产品绿色采购。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要求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原则上采购
新能源汽车,指导海南省试行强制采购国产
清洁能源汽车。在中央预算单位的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定点采购方案中,明确要求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减少空气污染。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
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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