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单位简介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始建于2001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等战略研究,承担国家中长期生态环境规划、重点流域和区域规划、重点领域环境规划等编制与实施评估技术支持;开展环境政策相关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承担环境保护税费、生态补偿、排污交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审计、环境公共财政等环境政策实践与应用研究;承担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承担国家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标准、技术政策、工程规范等研究制定及跟踪评估;承担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示范建设、调查与技术咨询;承担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经济核算与评估等研究及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先后完成70多项国家级重点规划、110多项流域和区域级环保规划和100余项国家环境政策研究,承担16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80多项国际合作项目,报送重要环境决策参考和专报300余份,多项规划和政策得到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采纳、批复。出版专著320余部,发表各类科研
论文2100余篇,获得国家与部省级科技奖50余项。
02
招聘部门
碳达峰
碳中和研究中心是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开展碳达峰
碳中和与气候变化应对研究的科研
平台。主要承担的业务工作包括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气候变化应对的实现路径研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重点行业和区域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特征研究,国家、省和城市社会-经济-能源-排放系统分析,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度、标准体系研究,
碳市场、
碳税等
碳排放控制经济政策研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方法和管理体系研究,以及对省、市、行业、企业低碳发展战略、低碳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服务。近年来研究提出了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和交通、建筑领域碳达峰方案与路径;连续发布了《中国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年度报告》;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碳情速报技术体系以及中国2020-2060年二氧化
碳排放路径模型。
03
招聘说明
本次拟招聘3个岗位共3名工作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不解决
北京户口。正式录用后,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和各项相关待遇参照我院在编人员执行。
04
招聘岗位情况
·
岗位名称1:能源-排放综合模拟和分析(1人)
岗位职责:开展全国、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的能源综合分析及其对应的温室气体、污染物排放分析,研究能源技术路径和政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岗位条件:能源、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2篇相关领域SCI/SSCI文章;熟悉GIS和R语言者优先考虑。
岗位名称2: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政策研究(1人)
岗位职责: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开展碳市场和碳税等经济政策研究;开展甲烷减排关键技术和管理政策研究。
岗位条件:能源、环境、经济政策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2篇相关领域SCI/SSCI文章;熟悉GIS和R语言者优先考虑。
岗位名称3:行政秘书(1人)
岗位职责:开展中心日常行政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岗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办公室文字工作经验。具有事业单位或企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05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6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在文末下载附件《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2年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发至tianmeng@caep.org.cn邮箱,请按以下格式填写邮件名称:碳中和中心+岗位名称+姓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同时填报,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5月20日。
注意: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简历投递方式。主要成果(发表文章、专著等)请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2年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
注意: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简历投递方式。主要成果(发表文章、专著等)请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2年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携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2年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参加面试。
(四)政审、体检和公示
通过面试的人员提供相应的政审材料,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网站公示3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统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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