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市政务服务统一要求,我局在政务服务系统中新建“
碳排放管理”专题模块(以下简称“
碳排放管理系统”)。自本年度起,碳排放报告、核查和
履约等相关工作将通过碳排放管理系统完成。该系统支持电子签章功能,需加盖公章的文件鼓励使用电子签章;不能使用电子签章的,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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