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履约工作

文章来源:易碳家碳交易网2022-05-02 15:46

本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履约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重点碳碳排放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通过碳排放管理系统上缴同核定的2021年度排放总量相等的配额,可含符合规定比例的抵销产品。抵销产品包括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北京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抵销申请文件应通过碳排放管理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2022年退出的重点碳排放单位持有的配额仍可在本市碳市场进行交易,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结束后,账户内配额自动注销失效。
 
履约期限结束后,我局将关闭重点碳排放单位履约功能,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履约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系统将自动收回需用于履约的配额(含抵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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