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积极开展计划与市场衔接、输配电价应用等关键市场配套机制研究,研究建立容量补偿、需求侧响应、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机制,完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电力市场长效运行机制,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逐步构建完善“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有序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扩大市场开放规模,完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支持南方区域市场和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优化省内市场与区域(全国)市场的协调融合,持续推进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促进电力市场独立公正和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深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不断完善增量配电业务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
价格机制。推动电力市场、
碳市场的良好衔接。(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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