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能源资源禀赋影响,我国能源生产消费逆向分布特征明显。以“胡焕庸线”为近似分界线,我国中东部地区能源消费量占全国比重超过70%,生产量占比不足30%,重要的能源基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煤南运、西气东输”的能源流向格局。进入新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区域能源供需平衡、资源环境约束、能源输送成本等因素,《规划》着力推动区域能源协调发展,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统筹安排,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加快西部
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西部地区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都比较丰富,要继续发挥好对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支撑作用。在发展思路上,要坚持走
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把发展重心转移到
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建设“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二是提升中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重点,加快发展分布式
新能源、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推动更多依靠清洁能源提升本地能源自给率,开展能源生产消费绿色转型示范。
三是强化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优化能源输送格局,统筹布局新增电力流,充分挖掘存量通道的输送潜力,到2025年,“西电东送”能力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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