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能源消费超预期增长,超出了能源供应链的弹性范围,导致部分地区煤炭、电力供应时段性紧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狠抓煤炭增产增供,推动各类电源多发满发,强化天然气产供储销衔接,促进能源供应总体稳定,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能源消费仍将刚性增长,能源保供的压力持续存在,我们将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的原则,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强能源自主供给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需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一是着力增强能源供应能力。统筹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把供给能力建设摆在首位。一方面要做好增量,就是要把风、光、水、核等
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好,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持续扩大
清洁能源供给。另一方面要稳住存量,发挥好煤炭、煤电在推动能源
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支撑性、调节性的先进煤电,着力提升国内油气生产水平。
二是加快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提升能源资源配置能力,做好电网、油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电力和油气跨省跨区输送通道建设。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加大油气增储上产力度,重点推进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提升能源供应能力弹性。
三是加强能源应急安全保障能力。这是能源保供工作的重要方面,既要加强风险预警,建立健全煤炭、油气、电力供需预警机制,还要做好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能源供应快速恢复能力。特别是对于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要不断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电网互济支撑水平,提升电力应急供应和事故恢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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