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促进
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
低碳生活方式,亟待加强规范个人
碳排放行为的法制建设。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生活消费品
碳足迹标识制度;公布
碳减排和
碳补偿实现方式;制订统一的个人
碳足迹核算标准等价值评估标准;加强有关碳达峰、
碳中和的行政信息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个人碳行为约束激励制度。建立健全碳普惠法律制度;将绿色发展思想应用到城市规划管理建设中;探索出台绿色税制;实行碳排放奖惩制度;建立健全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电价补贴等
价格制度;细化个人的法律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标识制度。完善低碳产品标准化制度,探索建立绿色低碳标准标识量化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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