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准备了包括关于加快建立我国
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进一步优化投资制度和“集采”政策等多项提案。
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方面,吕红兵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阐述,2020年9月,中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碳达峰、
碳中和的承诺:“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3060目标”,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在此背景下,利用市场交易机制并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推进实现“3060目标”的重大制度举措。
“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架构,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建设,适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法。”吕红兵认为。
对此,他给出了多项建议有:一是,应依法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架构。二是,应完善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制度,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前提。三是,应确认碳排放权的证券类资产的法律属性,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四是,应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政府(管理者)和企业(排放者)两类主体的义务,这是碳排放权交易的保障。五是,应关注中国
碳市场国际化,设计打通国内国际
碳交易市场的机制,这是碳排放交易的趋势。可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合作契机,构建“全球
碳市场连通机制”,建立类似资本市场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的制度安排,实现全球范围内相关国家碳市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有效连通。
在优化投资制度和“集采”政策方面,吕红兵给出了加快推进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提案。
该提案的背景在于:《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我国生物医药发展做了战略性规划。该纲要指出:聚焦新一代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在基因技术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和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在吕红兵看来,未来世界竞争格局中,生命健康领域的产业竞争不但关乎生命与健康的民生问题,更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其中生物医药和生物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则是关键。为此,他结合在实践中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在干细胞、基因诊断及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领域适度开放多元化投资;建议充分运用“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等国家立法授权的立法资源,依法设立“干细胞、基因诊断及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特区”,制定详细的制度、政策和指南,开放外资等多种投资主体对该领域的投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上海临港蓝湾生物医药开发区等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和人才聚集的区域以及海南自贸港,均可成为“试验田”。在“特区”
试点成功后,可以依法推广至全国的生物医药领域开发区。
二是,吕红兵提出,细化和优化国家“集采”政策,给予企业自主研发新药特别是生物医药特殊关注和待遇。建议制定更为详细的有利于充分保护和推进我国自主创新药品研究和开发的“集采”政策细则,对于符合前沿创新技术的企业自主研发新药,特别是生物医药,给予较长的容忍期,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进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及进入集中采购目录的
价格折扣空间,以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投资创新药发展,吸引全球科技人才云集于中国创新药企业。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