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作为中方代表,伊朗驻华大使克沙瓦尔兹扎德作为伊方代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援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国家环境基金会应对气候变化物资接收证书》,标志着双方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物资援助项目取得圆满成功。
该项目是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的重要举措。中方高度重视该项目,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协调,推动落实。根据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方向伊方援助535套太阳能户用发电系统和24万盏LED节能灯,用以解决伊朗全国各地环境保护区内工作站点的电力短缺问题,支持伊朗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相关物资于近期运抵伊朗阿巴斯沙希德雷加港,并完成清关。中方还与伊方进行多次沟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伊方人员使用、维护相关设备和物资进行培训,并协助伊方开展物资分发和安装工作,确保了物资使用效果。
伊朗国家环境基金会执行董事德黑兰尼向中方专致感谢信,感谢中方在疫情严峻形势下为确保项目成功交付做出的巨大努力,认为该项目的成功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领域的合作水平,而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中伊两国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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