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推动“双碳”工作应做到有保有压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偏重的产业结构,调整偏煤的能源结构,重视节能提高能效的关键作用,加快构建多元市场体系,促进
绿色低碳技术蓬勃发展和新型业态持续涌现,加强“双碳”领域国际合作和规则标准制定,为加快推动“双碳”进程创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
我国能源转型应按“减煤、稳油、增气、加新”的路径持续推进。一方面,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提高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能力,实现原油稳产和天然气增产,推动页岩油气等非常规资源规模化开发,增加国内油气资源供应水平。另一方面,大幅提高
新能源消费比重。建立满足风电、光伏等
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并网要求的新型电力系统,改变电网运行方式,实现源、网、荷、储有机互联,供需双向互动。按照输配分开、配售分开、主辅分离、调度独立原则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剥离电网售电功能,建立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和调度中心,扩大区域、省间电力交易规模,健全市场化的电力辅助服务机制。重视核电作为大规模、稳定清洁电源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推动核电发展。
继续发挥好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的“牛鼻子”作用,坚持严格控强度、科学控总量,将能源强度、碳强度作为衡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未来应发挥用能权交易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赋予地方和企业在节能提效减碳过程中更多的自主权。要高度重视提升终端用能效率,在工业、建筑、交通领域开展深度脱碳技术示范,完善节能提效的市场化机制,提升用能部门减碳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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