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国正式向《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秘书处提交了第一次(完整版)国家报告,向国际社会报告了中国的
履约成果。
为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中国停止了烧碱、聚氨酯等7个行业的用汞工艺,禁止了添汞电池、开关继电器等9大类添汞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禁止新建氯乙烯单体的用汞工艺,现有聚氯乙烯生产的单位产品用汞量较2010年下降超过50%。
截至2020年底,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9%已实现超低排放,并采用协同高效脱汞技术,脱汞效率可达95%左右,大气汞排放浓度普遍可达到每立方米5微克,远低于每立方米30微克的国家标准。
此外,早在公约生效前,中国已淘汰了用汞的手工和小规模采金工艺,禁止了添汞的农药和化妆品的生产。
中国将继续严格履行公约义务,为共建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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