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我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周年。20年来,我国加速淘汰和削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生产、使用和排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建立国家
履约协调机制。生态环境部牵头成立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建立国家
履约专家委员会,强化属地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协调开展履约工作。
二是强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淘汰和削减。淘汰六溴环十二烷等20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清理处置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10万余吨POPs废物,提前7年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和处置的履约目标。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
三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POP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助力钢铁、化工、造纸、建材等十余个行业
绿色转型升级。履约行动每年减少数十万吨POPs的生产和环境排放。我国环境和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类POPs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
中国还深入参与《斯德哥尔摩公约》下各项规则和技术文件的制定,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履约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分享中国履约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履约顶层设计,一如既往严格践行履约承诺,深入参与全球行动,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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