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统筹谋划和具体部署。
“十三五”以来,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陆海统筹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深入实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局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升。但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突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需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更加注重公众亲海需求,更加注重整体保护和综合治理,更加注重示范引领和长效机制建设,更加注重科技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更加注重深度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指标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
《规划》按照党中央关于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要求,从五个方面部署了相关重点工作:一是强化精准治污,以近岸海湾、河口为重点,分区分类实施陆海污染源头治理,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陆海统筹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二是保护修复并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理念,更加注重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着力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恢复修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强化海洋生态监测监管,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有效应对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灾害,加强海洋环境风险源头防范,全面摸排重大海洋环境风险源,构建分区分类的海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四是坚持综合治理,系统谋划和梯次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示范建设和长效监管,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五是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海洋
碳源汇监测评估,推进海洋应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监测与评估,有效发挥海洋固碳作用,提升海洋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
《规划》按照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要求,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和支撑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推进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明晰、多方共治、运行顺畅、协调高效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和引领,着力补齐基础性、关键性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国家、海区和地方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三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四是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组织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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