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出售碳排放配额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一、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系统大宗协议转让的方式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50万吨,成交
价格50元/吨(含税),交易总金额2500万元。公司出售碳排放配额的计划已执行完毕。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50万吨,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影响2021年度净利润1744.10万元。具体数据以注册
会计师审计数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的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未来将积极参与
碳交易市场,在践行“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的过程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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