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坚持以法治力量推进经济社会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严格依法审核,高质高效完成全国首部以促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为立法主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天津市碳达峰
碳中和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统领,明确目标原则。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双碳”工作,采用“促进型立法”形式,充分发挥立法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明确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通畅、防范风险”原则,积极推进实现天津市“双碳”目标。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制度设计。规定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基本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明确提出加强与京冀等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沟通协作,推动区域资源能源合作,促进绿色低碳科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区域节能降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坚持同步推进,加快绿色转型。围绕调整能源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和促进
低碳生活三方面,对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提出推进重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围绕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等多个维度,提出
低碳生活的引导性规定。
四是坚持战略思维,实现“降碳增汇”。明确减排降碳和增加
碳汇并行推进,一方面从工业低碳、交通工具低碳、绿色港口、建筑低碳、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等多个方面提出“降碳”要求;另一方面明确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农用地保护管理,鼓励
碳汇项目开发,有效发挥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的固碳作用。
五是坚持“双轮”驱动,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体系,明确完善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激发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活力。明确鼓励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高端人才,推进人才培养和交流
平台建设,为实现全市“双碳”目标夯实人才基础。
六是坚持多措并举,健全激励机制。明确本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和支持发展绿色低
碳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新金融产品,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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