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参与
低碳经济的主体。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分享
低碳经济的“盛宴”,对于商业银行是一个双赢或多赢选择。不可否认,银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例如,银行能力不足。国内商业银行在
碳金融方面虽有所动作,但缺乏对清洁发展机制及
碳市场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的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不足,不仅缺乏
碳交易制度、
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
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
碳期货、
碳基金等
碳金融衍生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在全球碳金融中也无定价权。
银行业可以在低碳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成为低碳理念的践行者。探索建立节能环保金融服务的经营策略、管理机制和激励考核体系等,从业务流程与规则上把好项目准入关。二是创新地开展低碳金融服务。进一步开展对国际碳金融发展的跟踪研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
绿色信贷”及相关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争取在全球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为了积极开展碳金融业务,银行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成立碳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碳金融事业部,谋划发展战略或规划,负责碳金融市场开发与推广,开发系列碳金融产品;二是以
绿色账户吸引开展
CDM业务的业主CER收入外币账户,为
CDM项目开发提供信用增级服务;三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开展绿色贷款业务,参与国内外碳市场建设;四是积极开发与
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产品。低碳金融业务创新的重点可以包括增加“绿色信贷”投放,积极推出低碳投资产品及相关服务,促进金融业服务创新。商业银行可以在境外的附件I国家中注册投资公司,取得相关资格后以境外买家的身份参与境内CDM项目,也可以在欧洲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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