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中的“碳”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宣示中国将提高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时提出“双碳”目标。显然“双碳”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框架下的碳,其有明确的定义和涵盖范围。UNFCCC定义的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强调的是人类活动。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全球升温1.5ºC特别报告》中给出了“气候中性”的定义,即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净影响的状态,要达到这种状态就需要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二氧化碳净零排放是指在一段时期内,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全部通过人为手段清除,使产生量与清除量平衡。二氧化碳净零排放也称为碳中和。净零排放则是指当人为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在一段特定时期内被人为清除量所平衡,净排放为零,这一概念中强调的是“人为”,即人类活动的影响。
UNFCCC第4条及第12条规定,所有缔约方都有义务“用缔约方大会确定的可比方法编制、定期更新、公布并向缔约方
会议提供关于《蒙特勒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国家清单”,《京都议定书》中给出了公约管控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此外,2012年《京都议定书》的多哈修正案又将三氟化氮(NF3)纳入管控范围。因此,“双碳”中的碳是指UNFCCC管控的7种温室气体。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