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提速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日前,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创新思路,按照“善执惠商”原则,依法向某化工企业发出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其将被冻结的
碳排放配额挂网交易。
顺昌法院对被执行人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采取执行措施的执行案件,是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有效的债务清理方式,即通过探索“碳执行”,帮助企业及时变现资产,让营商环境“暖”起来,为助力
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益的司法保障。
据悉,2021年9月,顺昌法院在执行某化工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经被执行人申报及法院调查,查明该企业因原先技改及节能减排,尚有剩余的碳排放配额未使用。另查明,该企业系因企业联保产生债务,但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问题,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抵押财产,势必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为此,顺昌法院开辟思路,认为可以通过处置被执行人未使用的碳排放权,破解企业变现难题。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走访企业,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耐心讲明执行政策以及碳排放配额的可执行性。
经多方努力,最终被执行人转变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将其名下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10000单元(即1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挂网交易。10月20日,顺昌法院依法向交易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据了解,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
价格”为计价单位,其中,1吨二氧化碳当量在
碳配额市场中目前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7元,且每日随市场需求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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