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发布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
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系统”。在前期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的基础上,全国碳排放权市场采用“双城模式”,由上海、武汉分别承担交易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建设工作,具体是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系统的建设。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应被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结合碳排放历史数据的积累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经验,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初期,仅电力行业的2225家企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未来石化、建材、钢铁、有色、航空等行业的企业也将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英文简称为CEA。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但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初期,目前仅2225家电力企业可参与交易,其他机构和个人暂时无法直接参与交易。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