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润秋:感谢法新社记者的提问。
首先我想澄清一下中国的保护区确实存在破碎化的现象,但是不存在大部分保护区都已经破碎化的问题。中国围绕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一套非常严格的法律制度体系,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人类活动是受到严格禁止的。包括采矿、水电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的种植,这些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都是不允许的。即使在实验区,上面这些活动也受到了严格的管控,尽量避让。如果确实无法避让,要求进行科学的评估,采取有效的措施,比如修建相关野生动物通道、生态廊道,避免保护地的破坏和保护区的破碎化。
我们也发现一些保护区存在破碎化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因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违法违规的开发建设活动。二是在保护区建立之初,由于科学论证不够,或者是受到一些行政区划的影响,有可能出现保护区的破碎化。针对这样的破碎化问题,我们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改进,确保有效提升保护区的质量。
首先,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严管理和保护措施。正在研究制定《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推动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行政法规,将进一步加强分区管控措施,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定期开展保护成效评估,确保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为全面、系统的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在保护地内采矿等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正是我们依法查处的重点。比如说2017年以来,我们连续五年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等行为开展了强化监督,也就是专项执法行动,将保护地内的采矿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的水电设施作为重点执法的对象,也指导督促地方整改,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截至2020年年底,生态破坏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了92%。通过专项行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新增的人类活动问题总数和面积,最近这五年是在持续下降的。
中国还建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这项制度是很有力度,而且效果也是很好的。我们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矿山无序开发、损坏湿地、围湖占湖等行为,推动了保护地破碎化问题进一步的解决。
第三,我们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整合各类有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和优化相邻的自然保护地等方式,加强保护地的管理。特别是对被分割、破碎化的保护地,孤岛化的保护地,通过这些措施加强连通性,形成比较完整的保护地体系。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划定过程中,都通过这样的一些优化调整措施,加强保护地的整体性,减少破碎化。
第四,开展一系列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这些修复工程的实施逐步增加了保护区间的连通性,野生动植物的生境在持续改善,大熊猫、东北虎豹等的栖息地和活动范围在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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