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对HFC-23的
履约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自《修正案》生效之日起,确保每处含氢氯氟烃(HCFCs)或HFCs生产设施产生的HFC-23应在当年尽可能销毁。二是HFC-23的销毁应采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核准的销毁技术。三是应按照议定书要求向联合国环境署臭氧秘书处报送年度HFC-23排放量等相关数据。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