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消息,根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规定,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碳改造、产业园区能源利用优化项目、减碳技术创新示范、城乡建设低碳转型、资源再生减碳以及海水淡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优先向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减碳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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