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交易市场实践

文章来源:中信期货大宗商品组碳交易网2021-07-24 22:53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2014-2017),主要完成碳交易体系建设;第二阶段为市场运行阶段,通过交易体系的运行为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积累经验(2017-2020);第三阶段为2020年之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并达到公平、有效、可预测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适时扩大覆盖范围,考虑与国际市场对接。
前期试点市场的探索为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2011年碳排放交易工作启动,在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的牵头下,通过“五市三省”(深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福建)的地方碳交易市场试点,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陆续地完善和完成了交易相关立法、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包括碳排放权如何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方面,作为一部碳交易指导性法规,奠定了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的法律基础。接着,2021年5月14日生态环境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碳排放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和结算的相关规则,明确由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至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
根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021年7月16日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批纳入火力发电行业共计2225家企业。市场覆盖了碳排放40亿吨/每年,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开市即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市场开启的初期,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暂不可参与碳交易。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