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碳市场启动在即,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加快推进顶层设计乃当务之急。
刘杰认为,应加快完善立法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加强多部门协调。应合理确定配额总量和分配制度,结合“3060目标”考虑国家配额总量设定,尽可能采用比较合理的配额分配方法,适时引入配额有偿发放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表示,全国
碳交易市场建设需以政府的顶层设计为依据,自上而下地构建控排体系,包括构建统一的市场规则,明确统一体系下的各级主管机构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核算体系。
在碳定价机制和交易机制方面,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基于
绿色溢价的分析表明,对高排放、低溢价的电力、钢铁行业而言,其碳排放合计占总排放量的62%,更适合采用碳市场定价机制。对低排放、高溢价的交运、化工等行业,可能更适合采取
碳税定价机制。他建议,构建以“
拍卖+期货”为核心的碳市场交易机制,在配额分配环节推行以
拍卖为主的交易机制,在配额交易环节引入期货等衍生品。
彭文生表示,统一的碳市场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如污染物可能会随着碳排放的地域性转移而发生流动,可能导致污染物排放扭曲;全国统一碳市场与环境政策可能存在激励不相容问题。如何实现碳市场与电力电价改革协调推进,可能需要进行审慎的
价格机制设计,考虑额外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因此,在通过碳市场推动
碳减排的同时,也应尽快联合分析各类相关市场交互效应,评估各类监管内容真实成本,避免对某个专一市场的监管造成事与愿违的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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