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绿色金融发展体系
为此,我们认为长三角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全面提升零碳发展的能力。
一是在长三角区域层面上面应该开展系统的零碳发展研究,特别是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专项规划研究。主要是在区域层面上开展零碳发展研究,能够在能源的利用、交通用能、建筑
节能减排以及产业
节能减排等方面,充分发挥地区一体化的独特优势,把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零碳发展纳入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框架中,形成各地区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一个发展体系。
二是以零碳发展为目标,构建致力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长三角一体化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根据之前分析,整个长三角的绿色金融发展已经深入人心,只不过在系统性和协同性上还有所不足,我们理应围绕零碳发展目标,进一步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在长三角范围之内探索转型金融,来探索零碳发展的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绿色发展的价值转换。
三是大力建设和完善
碳市场,全国
碳市场交易体系落脚在上海和长三角,这是长三角的优势,碳市场和
碳金融将成为助力零碳发展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我们需要进一步从区域层面上去把握碳市场发展的机遇,探索构建区域性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并完善
碳金融的区域发展体系,特别是探索建立长三角统一的碳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通过区域碳市场,把长三角41城市之间的碳排放权或
碳配额进行统一配置,并建立区域
碳配额流动机制,即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建立三省一市之间以及省市内部各地区之间碳排放权的二次分配和流动机制。
(本文系作者在澎湃新闻与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绿色金融全球瞰”沙龙活动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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