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低碳发展的对策建议
欧盟各成员国出现峰值的时间横跨20年,主要原因是欧盟各成员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较大差异性。与欧盟相似,我国地域辽阔,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在空间上分布极不均匀,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方式都呈现较大的差异性,由此导致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区域存在差异性。因此,在国家整体碳排放达峰目标要求下,各省市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特征,因地制宜,制定碳排放达峰目标时间和任务。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制定低碳发展整体战略,并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间建立紧密联系。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在2030年前将二氧化碳排放管控纳入法律,在国家层面制定总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温室气体减控排目标分配与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排放清单、统计制度和排放标准等。
制定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尽快启动碳排放峰值管理进程,从排放量增速、峰值幅度和达到峰值后减排路径等方面,形成峰值管理框架,构建倒逼机制,切实争取尽早排放达峰。明确近期、中期、长期的战略路径选择。近期的战略重点是提高制造业能源效率,提升能源结构低碳化程度;中期的目标则是逐步实现交通和建筑领域的低碳转型,构建低碳产业主导的产业体系,建设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与社区;长期目标则是追求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普及
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设低碳社会。
二是借鉴国际经验,健全我国碳市场机制。充分借鉴欧盟在碳排放交易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经验,加快建设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完善碳定价制度,加快建立起完善的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的方法体系,兼顾区域差异和行业差异。在配套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制度、碳交易平台建设、碳交易标准制度等。重视碳市场覆盖范围外的部门减排目标设定、减排目标责任制、能源效率政策等的协调。
三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构建完整的低碳技术体系,加强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分行业梳理低碳技术、碳捕捉技术、碳封存和二氧化碳再利用技术。在重工业领域,利用电气化、氢能、
碳捕集与封存及生物质能源来逐步实现钢铁、水泥等重工业领域的完全脱碳。在能源供应方面,深入研究推动天然气,包括大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发展与应用,使之尽量满足新增能源需求,进而逐步取代煤炭。在能源消费方面,继续加强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四是推进低碳文化创新,引导低碳生活方式。将低碳文化作为我国低碳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低碳文化创新。尝试将传统文化同低碳文化相互融合进行文化创新,提升民众对低碳发展理念的认识,引导民众形成低碳生活方式。通过“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加强低碳消费价值观的培养和引导。开展企业二氧化
碳减排“创先锋”活动,激励先进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低碳发展的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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