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虚拟电厂技术 促进新能源优化配置与消纳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陈丹 赵敏2021-03-17 11:21

虚拟电厂发展所需的机制保障与政策支持

 
除了技术层面之外,当前在机制保障与政策支持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目前,我国虚拟电厂处于初期阶段,其组织、实施和管理基本上还是沿袭需求侧管理的旧模式,没有形成体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管理部门不明确。虚拟电厂属于新业态,目前的运行遵循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于2017年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但牵头部门不明确,管理职能有交叉。三是规范标准不统一。国家层面没有相关文件,潜力巨大的分布式发电无法进入,限制了虚拟电厂发展空间。没有虚拟电厂的国家、行业标准,各类设备及负荷聚合商的通信协议不统一,数据交互壁垒高、不顺畅,增加了建设难度和成本。四是激励和市场化机制不到位。目前,仅有部分省市出台了支持政策,但激励资金盘子小、来源不稳定,难以支撑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因此,在机制保障和政策支持方面,建议还应重视以下几点。
各方协同丰富、完善电力需求响应市场,提高能源相关方的参与度。一是从短期运行角度,良好的价格引导机制非常关键。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衔接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因此,对于售电公司而言,购电价格由批发市场决定,售电市场由零售市场决定。由于在我国用户的电价受到政府管制,如果这两个市场价格无法联动,售电公司会因为价差而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零售电价无法反映出电力稀缺的状态,如果用户无法进行响应,会使得电网整体处于供电紧张状态。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明确激励机制中的补贴系数及标准,补贴系数及其标准的高低,不仅能够影响需求侧响应的稳定及响应活力,而且能够影响负荷集成商的服务质量及积极性。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发布的政策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的投资信号。为了避免哄抬电力市场价格或者无规划的大规模集中投资,而造成电力市场运行失稳、某些参与方的利益受损等情况发生,政策要有一定的连续性。
二是挖掘需求响应更广泛的空间价值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激励引导。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参与批发市场交易,需要在批发市场中引入超额可再生能源有偿消纳的效益分享机制,从而更充分激发用户的参与积极性。针对分布式可再生电力上网问题,可以借助绿色证书来协助分布式电源与需求响应用户之间的交易。如果需求响应用户协助分布式能源发电商入网,建议发电商与响应用户分享绿证收益。
三是现货市场顶层设计应积极考虑需求响应的参与方式。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中国的电力交易正逐渐从中长期交易向时间周期更短的现货交易发展。需建立与现有电力市场发展配套的容量市场,吸引有效投资、提供引导信号、完善电力市场,配套建设容量市场或相应的容量费用补偿机制。允许需求响应资源参与容量市场竞价,签订需求响应协议。
电网侧打造先进智能配电网,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打造现代化配电网,做到结构合理,根据负荷预测,优化供电区域分类,因地制宜确定规划标准,提升互联率与转供转带能力。要做到技术先进,积极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现代信息通信等先进技术,满足各类供用电主体灵活接入、设备即插即用需要,增强配电网运行灵活性、自愈性和互动性。
大力推进新能源重点工程配套工程建设,提升各电压等级清洁能源输送能力,扩大交易规模,坚持清洁能源全网统一调度,加快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挖掘电网调峰能力。
电源侧深入研究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储能的运行特性,构建城市电网安全风险评估模型。探索不同场景下运行工况下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储能接入对城市电网运行特性的影响。分别从电网潮流电压分布短路电流及继电保护配电自动化电能质量分布式电源最大准入容量以及电网稳定性等方面开展研究。开展各类新能源与储能接入,对城市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影响分析研究,以及对城市电网网架风险、过负荷风险、设备风险等风险发生的概率及电网运行可靠性分析,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类新能源对城市电网影响的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确定相关特征参数,研究变化规律,建立风险模型。
国家层面大力推进虚拟电厂、电力市场建设,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能源监管。一是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做好各交易品种之间的衔接;全面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完善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机制,推动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的费用分担共享机制。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指导建立市场自律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市场运营机构做好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系统。二是尽快启动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建议由国家层面出台虚拟电厂指导性文件,明确虚拟电厂定义、范围;积极培育“聚合商”市场主体;建立虚拟电厂标准体系;可以明确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建设虚拟电厂。三是建设虚拟电厂基础设施与系统平台。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可以充分引入华为、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技术优势,建设虚拟电厂的基础设施与系统平台,为广大用能企业提供智慧能源服务。四是加快完善激励政策和市场化交易机制。丰富虚拟电厂激励资金,来源可包括尖峰电价中增收资金、超发电量结余资金、现货市场电力平衡资金等。加快完善虚拟电厂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的衔接机制。
作者单位:国网冀北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