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瞻|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绿色发展如何更上层楼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碳交易网2021-03-04 17:37

  “十四五”开局,中国经济将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发展模式革新将成为重要动能。“十三五”时期,我国已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进入新阶段,在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大背景下,如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料将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点议题。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定为2021年八大工作重点之一。此前的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我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就概念来看,碳中和指的是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李俊峰曾在一场公开活动中解读到,碳中和不仅仅只是能源的事,它与产业链等方方面面都有关系。碳中和目标将深刻影响下一步产业链的重构、重组和新的国际标准。
李俊峰指出,全球重要的经济体,也就是占全球GDP75%、占全球碳排放量65%的国家开始碳中和。碳中和意味着一个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时代开始结束,一个新的浪漫时代开始了,一个向非化石能源过渡的时代来临,全球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一个共同的价值观——碳中和。
我国敢于承诺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底气来自于近年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8%,完成“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的目标。
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0月数据,在节能提高能效领域,仅2016-2019年我国节能提高能效工作的效果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
为了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相关方案已在编制中。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启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并将进一步加快节奏,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持续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030碳达峰实施方案包括哪些要点?中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何建坤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消费量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这是非常关键的措施。
何建坤还指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企业采取节能降碳的措施,使市场释放明确的信号,来引导资本投向低碳技术领域。
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地方试点工作在2011年时就已启动,共在七个省市开展试点。截至2020年8月,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接近3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有效推动了试点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地方试点碳市场也为正在积极推进的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让一些生态资源富集的地区发现了新的产业前景。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沈满洪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说,如果把碳排放权转化为经济价值,就能把乡村固碳的生态植物变成指标,卖给需要减排的企业。一方面实现碳中和,另一方面带动乡村农民的增收。他表示,若在建立碳市场的基础上,出售乡村碳汇产品,这必将开拓出一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之路,为乡村振兴找到抓手。
何建坤提醒,中国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要比发达国家付出更大的努力,一些发达国家是在工业化完成之后,实现了碳的达峰和持续下降,而中国还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中后期,实现碳达峰难度更大,但中国的后发优势在于更好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支撑。
瞄准碳中和,推动碳达峰,今年全国两会将明晰哪些绿色发展路径,值得期待。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