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26日,福建省政协十二届四次
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政协常委、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省工信厅副厅长郭学军在提案中提出福建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应该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实现碳达峰,努力在全国达峰之前率先达峰。
郭学军指出,“十三五”以来,福建省积极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2019年全省单位GDP
碳排放强度为0.6451吨/万元,居中全国第四位,仅次于西藏、
北京、上海,2016-2019年底碳强度累计下降20%左右,提前完成“十三五”国家下达福建省的下降19.5%的目标任务。
郭学军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福建省能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有关控制碳排放的政策工具、手段措施等还存在欠缺和短板,要提前实现碳达峰,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为此,他建议: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统筹推进化石能源压减和非化石能源发展,立足低碳、清洁、高效,安全稳妥发展核电,有序发展风电,规范水能资源开发,科学开发生物质能,稳步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推进
清洁能源替代,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
二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重要领域节能降碳。在工业领域,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项目,加大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煤炭等传统产业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能效、碳排放对标行动,推进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在交通领域,全面推行
绿色出行,加大
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制定实施以道路、航空运输等为重点的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在建筑领域,大力推广
绿色建筑,全面执行
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设立低碳科技重点专项,依托研究机构,开展
碳中和领域的政策、技术和产品研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为企业提供绿色转型方案。推进低碳
试点示范建设,组织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和
低碳社区等
试点示范建设。
四是建立市场化机制,引导低碳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组织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建立
碳配额有偿分配制度,适时扩大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行业范围,通过市场手段,引导低碳生产生活行为。推动
碳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
碳配额抵押质押贷款等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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