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风险防范成本的传导
面对上述问题,与会专家进一步提出建议。何健坤认为,“十四五”应确立积极的节能降
碳指标,力争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14%,非化石能源比重达20%左右,并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5亿吨标准煤以内。“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煤炭消费达峰甚至负增长;“十五五”期间,石油消费量争取达峰。期间天然气消费增长产生的碳排放,必须由煤炭消费量下降所减少的碳排放来抵消。
韩水也称,能源消费总量越大,对实现碳中和提出的要求就越高。但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仍是发达国家的2倍左右,部分行业甚至存在高用能、低贡献的情况。“比如,工业用能占比约为66%,对GDP的贡献却只有32%;交通用能占比在9.2%,在GDP贡献中仅占4.3%。为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这些行业应该加速转型。”
同时,“不能把所有注意力全部压在风电、光伏身上。核能、氢能等,对于电网运行安全控制有好处的非化石能源,以及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等低碳发展方式,同样值得关注。”韩水表示。
王志轩提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也是以电价为引导的能源电力转型过程,各种风险控制成本就是能源转型成本,最终必然传导至终端用户。“没有将电能全成本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利于用户认识低碳发展的艰巨性,也会间接影响
碳价,以及
碳市场正常运行。因此,电价政策改革要以电能商品属性为依据逐步完善,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支撑和风险防范的成本传导。可再生能源即便发展到比煤电更便宜的阶段,是否就能构建一个百分之百的可再生能源系统,仍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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