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设定了更高目标,目的就是真正让
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围绕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目标,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以经济可达、技术可行、群众可接受为原则,建立覆盖水、海洋、大气、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生态、农村等领域的全要素指标体系,并确保指标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我们主要设置了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五大类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包含四大类9项。”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这里的约束性指标包括优良天数比例、PM2.5平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三类水体比例、国控劣五类断面比例等4项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这一应对气候变化指标,还有两项总量减排指标和两项生态保护指标。这些约束性指标的设定,可更好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四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主要围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提高改善的稳定性,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方面,聚焦10项重点任务加以推进。
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是首要任务。我省将进一步发挥生态环保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在推进污染防治上,“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加强PM2.5污染防治,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PM2.5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在水环境治理上,我省将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协同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保优与消劣并重,推进“污染源—排污口—水体”的全过程监管。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控上,将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等为着力点,实施一批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程。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将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同时,我省还将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实施节能降耗,逐步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统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安全需要,加强重要生态区域保护。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危险废物,加强重金属、化学品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体系。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法律政策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等七大体系。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我省将分类实施一批蓝天、碧水、蓝海、净土、美丽乡村、温室气体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无废”、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与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等重大工程,努力让辽宁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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