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建立厂网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市场函〔2006〕38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厂网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市场〔2011〕22号)、《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08〕2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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