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航运公会(ICS)方面披露,每艘5,000总吨以上的船舶,其“A”至“E”运营效率等级将完全公开并每年更新。IMO的MEPC75
会议将于11月16日召开,并在明年的MEPC76上填写进一步的指导原则时,立即采用此评级系统。
ICS发言人说:“这些评级将公开发布,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确切的机制正在敲定中。”
这将是对多年以来关于船舶效率和排放数据的保密性的决定性突破。IMO的数据收集系统于2018年生效,在无法识别单个船舶的范围内被匿名化,并且访问此匿名数据的范围仅限于“附件VI的当事方”,即政府而非租船人。
当时,托运人不同意该决定,认为应当以更大的透明度公开船舶排放数据,这有利于迫使船东倾向于使用效率更高的船只,释放市场力量以激励船东减少
碳排放。
本周,全球船运者
论坛GSF(代表了全球40个运输者组织,其中许多是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汽车制造商、化学公司以及食品和饮料生产商),对IMO透明度提高的迹象也表示欢迎。
GSF秘书长詹姆士·霍克汉姆(James Hookham)表示:“随着强有力的环境原则和碳排放目标,进出口企业将期望并要求在IMO规则生效之时,全面了解船舶的能效等级。最终,此信息将需要变得像Plimsoll线一样可见。”
新的《海上货运宪章》的签署国也将对该举措表示欢迎。国际非营利组织全球海事论坛(Global Maritime Forum)上个月宣布,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农业、采矿和商品贸易公司集团将首次通过新章程,评估和披露其航运活动的气候变化,可以轻松访问A到E评级。
但是,IMO的某些成员国仍可能尝试阻止公开发布船舶效率等级。
一名国际海事组织IMO发言人澄清说,10月份闭门会上提出的当前草案中,船舶的合格声明将包含其效率等级,这是船舶应保存在船上以供港口国监督和其他机构检查的证书之一,并且出于安全原因,该文件本身也不公开。
为了让IMO在GISIS能掌握和发布每艘船的效率等级,需要成员国将此信息提交给IMO。
发言人说:“到目前为止,法规中没有明确要求国际海事组织这样做的规定。如果成员国要求秘书处发布评级,那么我们将研究如何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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