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最近碳圈圈比较鸡血,经常被刷屏,早些时候被中国2060
碳中和刷屏,后又被
绿色金融刷屏,今天又被《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刷了屏,虽然这个管理办法犹如肚子里的哪吒,怀胎三年都不见生下来。然而即使这样,我们还是满怀希望,对每一个征求意见稿认真对待和解读。于是我就决定抛砖引玉,找几个我关注的点,先冒昧解读一下。
办法的规格
首先是办法的规格,上一版的征求意见稿还是在去年初的事情,当时的规格是条例,而这一次是部门行政命令。两者区别前者是法律,后者只是部门规章,所以这个征求稿算是降了一级,不过条例的形成谈何容易,自从去年征求了一次意见后就没了下文,而且就个人看法,现在的办法内容的严谨性还不足以支撑起一部法律。为了让全国
碳交易市场尽快启动,退而求其次,先立个部门规章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办法规定参与全国碳市场的控排企业,不再参与地方试点的碳市场。这一条可以说是与钱最快挂钩的条款,因为这涉及到试点地区电力行业的清盘,而电力行业本来就占试点地区碳市场很大的市场比例,这次清盘比热对市场带来较大冲击,这个冲击具体会造成
碳价上升还是下降还有待观察,但试点地区电力行业配额分配几乎都严于全国碳市场。(基于已公布的配额分配方法,最终版仍未公布) 所以配额短缺的试点地区电力企业肯定是对全国碳市场的启动翘首以盼了。
省级部门职责
最终配额的发放是由省级部门发放,但是省级部门没有调节空间,预留配额全部在国家部门那里,我记得最最最早的版本,省级部门貌似对配额分配有很小的调节权的,也可以留部分配额在手里来做调控,这样的话对于省里的企业的临时配额变动能够更好的灵活处理。
交易主体
交易主体里明中提到了符合规定的个人可以参与交易,后面的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也都包含相关内容。说明今后是允许个人参与交易的,但是会不会一开始就开放就不清楚了,要是个人可以马上参与碳市场的话,那可就热闹了。而且我注意到交易时间和规则与证券交易的一模一样,这是不是预示着碳交易今后要和股票交易并轨?想想都刺激,话说上海碳交所是不是可以发展一下券商机构了,不然个人
开户不可能去上海吧。
碳核查那一条提到了采用“双随机、已公开”制度,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由于没说执法对象,我根据上下文的理解是对控排企业进行随机抽样核查而非核查机构,如果这样,今后的企业核查就不会是全数核查了。另外在编制说明里特别写了下面一段: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开展核查时既可以利用生态环境系统 现有的队伍力量开展核查,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 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核查服务,这让我为碳核查这个行业捏把汗。
CCER低销量最终确定为5%,不多不少,项目类型只允许来源于
新能源、
碳汇和甲烷利用的项目,所有节能类项目全部凉凉。这一条不算是好消息也不算是坏消息,但总体来说还算是好消息,因为早些时候曾传言全国碳市场要把CCER给踢掉。不过话说这CCER是不是也得配合一下,重新启动注册签发?
顶格三万元,如果我是流氓企业,我先存个一百万,让你慢慢罚,罚到我履约算我输!当然这是部门规章的局限性,是没办法的事,罚款这事还得等条例出来。话说中国都要2060碳中和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会不会比之前要快一些。
写在最后
今年疫情原因,所有机构上半年基本是工作没啥进展,下半年会赶进度,所以最近动作频发,但这样让我们感受到一种2020年碳交易市场必开的幻觉,也不知是幻觉还是真实,总之还剩两个月了,就让大家拭目以待吧!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