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我市正式印发《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碳惠天府”机制的建设和运行,通过正向机制引导,加快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城市
绿色低碳生活圈。根据《办法》,公众践行
绿色低碳行为可获得碳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而对中和
碳排放量多的单位主体将进行奖励。
公众践行绿色低碳行为
可获积分兑换商品
《办法》明确“碳惠天府”机制是指构建以“碳惠天府”为品牌的碳普惠制,涵盖两条路径,即:通过碳积分兑换的方式,对公众节能减碳以及相关环保行为予以奖励;根据相关
方法学开发项目
碳减排量(以下称CDCER),并通过
碳中和的方式进行消纳,使
碳减排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呈现经济价值。
《办法》显示,对公众来说,低碳场景包括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约水电气等便于计量,具有广泛公众基础的低碳行为场景;以及与公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被赋予低碳属性的餐饮、商超、景区、酒店等消费领域场景。市民可通过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在碳惠天府
平台上生成碳积分并放入个人账户。这些碳积分可在
平台上兑换普惠商品或服务。餐饮、商超、景区、酒店等企事业单位可按照评价规范创建低碳场景,有意愿且已实施低
碳管理的单位应通过碳惠天府平台提交低碳场景评价申请表。
对项目主体来说,需明确碳减排量并通过碳中和进行消纳。具体而言,项目业主应按照公布的碳减排项目方法学开发CDCER,并通过碳惠天府平台提交碳减排项目审核申请表,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登记。
对中和碳排放量多的
将进行奖励
根据《办法》,市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纳入“碳惠天府”机制的公众低碳场景、碳减排项目、碳中和实施进展等信息。交易机构应建立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交易
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交易信息,监控交易行为。
对纳入“碳惠天府”运营平台的消费领域公众低碳场景、新登记录入CDCER的项目业主,由市主管部门择优授予“碳惠天府”机制建设年度先进单位;对中和上年度碳排放总量10%及以上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市主管部门择优授予“碳惠天府”机制建设年度贡献单位;对中和上年度碳排放总量100%且购买CDCER达到1000吨及以上的,由运营实体以采购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机构提供零碳认证服务。同等条件下,对被授予年度先进单位或贡献单位的,市主管部门在年度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在评先评优、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与此同时,对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泄露有关单位和个人商业秘密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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